关于中山大学2015届本科生获推荐进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人员进行网上注册及申请办理校外推荐证明材料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关于中山大学2015届本科生获推荐进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人员进行网上注册及申请办理校外推荐证明材料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按照教育部2014年推免工作部署【见教学厅〔2014〕5号文】以及我校2014年9月22日公布的中山大学2015届本科生获推荐进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人员名单【见中大教务〔2014〕110号】,名单内的所有推免生均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事项。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网上注册及需要申请办理校外推荐证明材料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注册

 

 

1、网上注册的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15:00至9月28日24:00,请各位同学务必在此期间完成注册,逾期未完成注册者,后果自负。

 

 

2、推免生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推免生服务系统的报名流程完成个人信息的填报及后续的志愿填报等其他工作。注册的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请参见附件1。

 

 

如遇学生个人资料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填写有误,文理工科学生请联系教务处蔡老师,39332231;医科类请联系医学教务处李老师,87331247。

 

 

二、办理校外推荐证明材料相关事宜

 

 

1、办理时间和地点

 

 

文理工科学生办理手续事项:

 

 

时间:9月22日至10月25日,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30;地点:东校区行政楼A210室。 联系电话:39332169。

 

 

医科学生办理手续事项:

 

 

时间:9月22日至10月25日,周一至周五,8:00-11:30,15:00-17:00;地点:北校区行政办公楼前座120室。联系电话:87333564。

 

 

2、办理程序

 

 

办理校外推荐证明材料的学生需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前往教务处或医学教务处办理。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学生证、校园卡照片必须清晰。凡是无法出示有效证件的,均不予受理。

 

 

确实需要代办的,请当事人出具委托书同意代办人代办(亲笔书写),务必写清代办人姓名并复印代办人相关材料(选其一即可),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学生证、校园卡照片必须清晰。否则不予受理。

 

 

校外推荐材料中的学生成绩排名信息以学院(系)于2014年6月提交的《中山大学2015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情况一览表》为准。

 

 

若学生需要在外校的推免申请表上填写教务处的推荐意见或加盖教务处公章,请确保已填写完成表格上其他栏目的信息(包括“学院推荐意见”栏目已加盖学院公章等),方可到教务处或医学教务处办理。

 

 

三、办理成绩单等材料的说明

 

 

已获推荐进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人员【见中大教务〔2014〕110号】,学校教务部门不再受理中、英文成绩单、在学证明、绩点排名证明、推荐信函、学历学位证明(即毕业证学位证的翻译,包括辅修证、双专业毕业证、双学位证)等材料的申请。

 

 

特殊项目(含交换项目等)需要办理以上材料的,需学生个人申请,学院系审核,报学校教务部门审批。

 

 

附件: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网上注册指南

 

 

教务处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