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重考申请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06-04
| 各年级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未通过必修课及专业选项修课者,原则上应重修(重考)。 请参考本学期各年级(专业)开设的相应课程,6月9日前将重考申请表交学院教学办。 3009年6月3日 |
| 附件:第二次重修(重考)申请表.doc |
| 各年级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未通过必修课及专业选项修课者,原则上应重修(重考)。 请参考本学期各年级(专业)开设的相应课程,6月9日前将重考申请表交学院教学办。 3009年6月3日 |
| 附件:第二次重修(重考)申请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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